中文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  >   法规司  >  法律法规

农业部关于确定经济价值较高的渔业资源品种目录的通知

日期:1989-05-30 作者: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产主管厅(),各海区渔政分局:

 

据《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及各地提出的采捕经济价值较高的渔业资源品种名录的意见,经研究确定如下:

 

一、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水生资源品种,不作为捕捞对象的不列入本名录。

 

二、海洋渔业资源经济价值较高的捕捞品种确定为:大黄鱼、小黄鱼、石斑鱼、真锅、对虾、龙虾、鹰爪虾、管鞭虾。今后,随着资源变动和市场需求情况可适时增减。

 

三、内陆水域渔业资源经济价值较高的品种名录,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级物价主管部门确定,报我部备案。大型江河水域确定经济价值较高的品种名录,应注意毗邻省(区、市)地区间的衔接统一,做好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