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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评估管理办法

日期:2020-02-17 作者: 来源: 【字号: 打印本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4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精神,指导各地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规范评估管理活动,我部结合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实际,组织制定了《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评估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农业农村部 

                                             2019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