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农业农村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深入学习部署。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部党组和司局单位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部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在法治轨道上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部党组书记、部长韩俊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5次主持召开部党组会、部常务会研究农业农村法治工作,推动将重点任务纳入中央一号文件和《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并在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上进行部署;主持召开全国农业农村系统政策通气会,全面解读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农村土地规范流转、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等政策法规要求,指导各地守牢法律底线红线。
(二)坚持依法决策。修订农业农村部工作规则,将依法行政作为重要工作原则,明确具体要求。细化部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事项清单,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研究完善农业农村部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开展部属事业单位权(事)责清单编制试点,规范权力运行。选聘新一轮部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依法决策提供支撑。
(三)强化法治思维。将部系统干部法治教育纳入培训安排,举办强化“三农”法治保障专题研究班、农业农村领域重要法律法规解读培训班、部系统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民法典进机关”活动,教育引导部系统党员干部自觉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聚焦多发易发法律问题,录制普法课程,组织旁听案件庭审,以案释法强化法治思维。
二、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律规范体系
(一)推动重要立法。加强与立法机关沟通协调,推进重点立法进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于2024年6月颁布。渔业法修订草案于2024年12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农业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研究落实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和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共同开展农业法修改工作。配合司法部完善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以法治护航“国之大者”。
(二)完善配套规章。制定农业农村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规定,研究制修订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等规章。研究一揽子修订农药管理条例的5部配套规章。与自然资源部共同研究制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
(三)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立法研究论证,深入基层调研,充分听取意见。建立首批8个部法治工作基层联系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拓展基层参与农业农村法治工作的深度。加强立法协调,确保涉农法律制度符合“三农”实际。将立法工作程序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有效衔接,确保制度措施相互配合、同向发力。
三、强化农业执法队伍建设
(一)巩固改革成果。加强对地方改革工作指导,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执法力量进一步向基层下沉。总结地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全面梳理执法队伍建设堵点难点问题,针对11个方面提出40项举措并压茬落实。
(二)提升执法能力。联合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举办2024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全国总决赛,引导各地比学赶超,实现“选拔一批、带动一片”。举办全国农业执法骨干和师资培训班,优化培训方式,线下课程同步线上直播。组织地方执法机构开展结对互助,促进队伍互学互鉴、人才共育共用、执法联动联查。常态化开展执法练兵、案卷评查等活动,持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三)规范执法行为。印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巩固执法队伍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指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明确严格涉企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证件管理等要求,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一)突出执法护农。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组织开展“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指导各地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坑农害农、危害粮食安全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4”等专项行动和牛羊养殖“瘦肉精”、豇豆农药残留攻坚治理、水产品质量安全、农机监理等专项执法,2024年帮助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超3亿元。
(二)强化协同联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等6部门印发《2024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持续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以“订单农业”为名设骗局坑农、农资“忽悠团”等违法行为,净化农资市场。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依法严惩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会同自然资源部推进“大棚房”问题常态化监管工作,坚决防止“大棚房”问题回潮反弹。
(三)加强警示指导。突出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公布20个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12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17个渔政执法典型案例,加强对各地依法查办相关案件的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资等领域典型案例剖析,揭露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类型和行骗手段,帮助农民群众掌握甄别和防范骗局的方式方法。
五、优化行政审批服务
(一)完善审批制度。制定印发《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决定签发人清单》,调整下放14项许可签批权限,进一步简化签批程序,压实签发人责任。推动将海南自由贸易港农作物种子进口、从境外引进畜禽遗传资源的审批权限下放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助力海南省建设全球热带农业中心和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
(二)优化审批服务。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全程电子化,建成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两个系统,制定15项电子证照标准,开展审批文书电子送达试点,首批启用农药登记证等5种电子证照,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完善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通过座谈会、开放日、网上“好差评”、服务热线等方式听取申请人意见建议,并逐一研究改进措施。开展“我陪企业走审批流程”活动,修订审批服务办事指南,帮助解决审批过程中的难题,行政许可申请按时办结率和服务满意率均达100%。
(三)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提升主动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年聚焦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种业振兴、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策法规、建议提案答复、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488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法律指引,全年办理农村集体经济、粮油生产、畜禽产业发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农业科技发展应用等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6件。
六、依法化解涉农争议
(一)推动纠纷解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内部监督纠错作用,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8件,按时办结率100%。建立法律风险提示制度,完善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等工作流程和机制。指导地方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基本实现涉农区县全覆盖,仲裁队伍进一步建强。
(二)回应群众诉求。建立健全农村民生呼应工作机制,通过调研、信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收集群众诉求,梳理筛选反映集中的典型问题,举一反三完善政策举措,帮助农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依法做好群众来访来信登记受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司局级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查找问题症结,推动完善政策。
(三)加强普法宣传。组织各地采取多种形式送法下乡,着力提升普法宣传实效。与司法部、全国妇联等部门共同举办“宪法进农村”、“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巾帼普法乡村行”等活动,创新采用普法情景剧、法律知识竞答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参与度高的形式,生动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帮助农民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依法维权和解决纠纷能力。
2025年,农业农村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加强农业农村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